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3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经开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经开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经开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杨勇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殿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工委,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等工作。
(二)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责任,分管同志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整改走深走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动认领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双鸭山经开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三)强化指引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市委第三巡察组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个,已落实4个,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共有2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整改7个,整改率为76%。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不到位,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成效不明显。经开区党工委在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查找问题浮于表面、不深刻。在招商引资、土地开发利用、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寥寥无几,且质量不高、代表性不强,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问题导向,把握自查自纠方向,进一步强化线索处置,将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二是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防止线索处理简单化。整改完成。
2.学习“两个文件”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彻底。经开区党工委对《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 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黑发〔2018〕18号)两个文件,没有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进行学习贯彻,未结合双鸭山经开区实际运用好“两个文件”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交流。整改完成。
3.规划设计种类繁多,实用性不强。2008年至2021年,经开区制定了17本规划,仅规划设计费就支付946.9万元,且没有一本规划执行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巡察后,市经开区按照市委领导及纪委督办要求,启动了新型煤化工产业园、现代钢铁冶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均通过招投标确定编制单位,并做到规划由专家评审,确保规划编制的依法依规。整改完成。
(二)建设责任落实方面
4.招商引资能力不强,成效不显著。经开区自成立以来,共引进重点项目13个,其中,在建项目2个(玄武岩、墨砾石墨);迁址项目1个(鸿展);具备生产条件受市场及环保等因素影响停产项目2个(龙煤天泰、九州牧居);因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影响废弃项目8个(中俄经贸园、欧蓓莎、汉能、春晖制造、大德钢结构、三江不锈钢、冠牌管业、中健汉麻)。目前,只有墨砾石墨产业园项目实现生产。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结合双鸭山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对周边地区的调查与研究,用好经开区本地的资源,因地制宜制定产业规划,并以此为指导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加强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手段。对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加强,成立8个以刘建发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招商专班,围绕我市八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全面加强招商引资承载能力建设,加大外宣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为客商提供园区内水、点、汽及九通一平等项目落地要素的基础保障。三是提高招商工作的专业性。接下来我们将与市场的对接放在招商工作的首位,深化行业分析,仔细研究企业年报,并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咨询公司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的发展趋势,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和产业培育工作。争取真正的对接一些适合双鸭山发展的产业项目,让更多的企业在今后来双鸭山经开区经济园区投资兴业。四是在今后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将秉持“契约精神”,不能因为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出现问题而随意终止合作,应当对已经承诺(签约)的招商条款,及时研究兑现执行。政策制定要注意明确产业园区、招商企业的权责,明确退出机制和路径,避免后期产生纠纷。整改完成。
5.招商引资项目考察论证不充分,盲目落地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2019年中健汉麻深加工项目,在中健公司未取得CBD牌照、分文未投的情况下,经开区就对该项目投入科研经费330万元,设计费21万元,给予种地种植补贴608.26万元,造成国有资金损失959.26万元。2018年的冠牌管业项目,在项目方投资不确定的情况下,经开区投入627.18万元为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成烂尾。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结合双鸭山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对周边地区的调查与研究,用好经开区本地的资源,因地制宜制定产业规划,并以此为指导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加强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手段。对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加强,成立8个以刘建发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招商专班,围绕我市八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全面加强招商引资承载能力建设,加大外宣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为客商提供园区内水、点、汽及九通一平等项目落地要素的基础保障。三是提高招商工作的专业性。接下来我们将与市场的对接放在招商工作的首位,深化行业分析,仔细研究企业年报,并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咨询公司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的发展趋势,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和产业培育工作。争取真正的对接一些适合双鸭山发展的产业项目,让更多的企业在今后来双鸭山经开区经济园区投资兴业。四是在今后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将秉持“契约精神”,不能因为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出现问题而随意终止合作,应当对已经承诺(签约)的招商条款,及时研究兑现执行。政策制定要注意明确产业园区、招商企业的权责,明确退出机制和路径,避免后期产生纠纷。整改完成。
6.配套项目资产闲置,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浪费。2019年11月完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是黑龙江鸿展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的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13612.24万元,由于项目迁址集贤县,经开区无污水需要处理,导致该配套工程闲置浪费。
整改情况:污水处理厂目前由于无污水产生,所以未进行投产。正在整改,2023年6月完成。
下步措施:经开区积极招商引资,引进落户企业,盘活原有企业,使龙煤天泰复工复产,石墨、中船、玄武岩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并进行联调联试。
7.对企业履约缺乏约束力,致使国有资金损失浪费。2019年10月,黑龙江鸿展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开工建设,经开区支付工程前期设计可研费用627.89万元,未经招投标又将土地平整工程款1500万元预先支付给鸿展公司让其自行施工,工程实际费用455.9万元,由于项目迁址造成资金损失浪费1083.7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该笔资金的核算工作。二是按照招商引资落户政策,在后续合同中完善相关法律内容。正在整改,2023年6月完成。
下步措施: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推进黑龙江鸿展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核算工作。
8.优化营商环境“有名无实”,工作未开展。经开区没有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制定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也未出台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开展经开区营商环境局工作,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服务意识,夯实责任,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制定了《双鸭山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双鸭山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服务,努力营造全区上下联动的服务企业新模式,积极推行“三员”服务模式(首席服务员、服务联络员、全员服务)。三是建立了首席服务员工作台账,制定了《双鸭山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重点项目专班实施方案》。整改完成。
9.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未收缴土地承包费。2019年至2021年,经开区以不具有收费科目、不能纳入收入为由,将批而未供的闲置耕地对外发包后,未收取土地承包费42.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双鸭山经开区2022年第一次主任专题办公会议意见,特成立经开区2020年、2021年对外发包土地承包费收缴工作专班开展此项工作。工作组已在2022年4月14日前分别联系当事人并进行约谈,除1人死亡外,其余人员已全部完成约谈,并记录约谈笔录。2022年5月6日通过电话告知和现场发放的方式告知8人限时领取土地承包费追缴通知书,截止2022年5月17日,已缴纳2020年土地承包费3人,已缴纳2021年土地承包费4人,未缴纳2020年土地承包费4人,未缴纳2021年土地承包费6人。二是为进一步加快闲置土地承包费的收缴进度,建议由经开区公安分局进行督促收缴,如仍不配合,建议由经开区司法分局通过法律手段完成闲置土地承包费收缴工作。三是经经开区主要领导批示,协调公安分局先行处理,限定期限后仍不缴纳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整改完成。
(三)开发区土地利用方面
10.违规出借资金,用于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2019年,经开区借给黑龙江鸿展新能源有限公司2202万元,用于缴纳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部分土地出让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促进黑龙江鸿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核算费用,尽快收回相关费用。正在整改,2023年8月完成。
下步措施:一是积极推进与黑龙江鸿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核算费用事宜。二是制定的《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1.土地出让后,企业长期闲置。2014年,中俄文化物流经贸产业园项目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59.31公顷土地使用权。其中11.43公顷土地至今未开发,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以此项目为借鉴,对以后的落地项目将严格仔细审查其实力,监管落实资金来源,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规模,减少此类风险。二是现经开区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启动该项目破产盘活程序,清产核资后,分批分步进行,土地利用方面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闲置土地要求予以处理。正在整改,2023年12月完成。
下步措施:一是推进项目破产盘活程序。二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依法处置。
12.资源管理粗放,土地利用强度低。截至2021年底,经开区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未供面积170.29公顷未合理利用,造成土地浪费。
整改情况:2020年经开区因项目落地所需土地办理用地周期长、审批时间长等特点,积极谋划、推进有希望的项目建设用地,由于项目改变造成土地未供出,经开区将积极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加大土地利用效率。正在整改,2024年10月完成。
下步措施:已为中船项目供地10.2公顷,其余批而未供土地按照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持续加大土地利用效率。
13.项目迁址,未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2019年,经开区建设鸿展铁路项目获批准农转用土地7.12公顷。截至2022年4月,已征收土地3.56公顷,未征收土地3.56公顷,未及时发放土地补偿费415.75万元。
整改情况:因鸿展项目已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迁址至集贤县开发区建设,所以项目调整后,停止了鸿展铁路土地的征收工作,经开区一是做好已征收土地的管理台账,加强土地的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落地的引荐工作,积极使用该地块,减少征地成本,有效合理利用现有已征土地。整改完成。
14.监管不到位,致使企业违法占地。2012年大德钢结构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占用土地2.7公顷,损失资金约550万元;2018年春晖机械公司占用土地12.6公顷,损失资金约137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大德钢结构项目目前已经涉法涉诉,法院已裁定破产,正在办理中,待裁定完成后,将对土地新的拥有人督办办理土地合法手续,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正在推进后续工作。二是春晖机械项目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市执法局正按照土地使用法和城市规划法要求,依法依规联合推进落实后续工作。正在整改,2023年6月完成。
下步措施:一是积极跟进大德钢构项目的破产裁定程序,履行并办理新的合法手续。二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对土地进行依法处置。
15.项目未经评审批复,违法开工建设。2009年至2021年,经开区在实施中俄文化物流经贸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8个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未取得环评批准就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除五四村环境整治道路工程东段和西段因项目路权不在地方,无法办理工程前期审批手续以外,其它6项工程均已办理完环评审批和备案工作。整改完成。
(四)开发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方面
16.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造成资金损失浪费。2012年至2019年,经开区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土地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实施经开区中小企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工程等9个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后期因补办相关手续被罚款105.8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项目施工许可均已办理完毕。二是经开区以后将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及时推进办理相关手续。整改完成。
17.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管理混乱。2017年至2020年,经开区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6个,项目金额1504万元;分解项目金额549万元;先建设后招标项目1个,项目金额380万元;默许围标串标项目13个,项目金额6320万元;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个人项目2个,金额161万元。
整改情况:经开区将严格按照招投标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落实相关采购和招标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整改完成。
18.使用虚假运营成本,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经开区双发科技有限公司套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扶持资金240万元,并将2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照经开区管理制度执行。二是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整改完成。
19.虚报征地补偿款,套取专项债券。2018年9月,经开区以污水处理厂工程征用永久村、五四村、九三村土地支付征地补偿款名义,套取专项债券资金1168.56万元,用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将资金返还。2018年11月16日城乡社区中心返回管委会500万元,在2021年5月30日,将待摊费用与往来款对冲,冲销500万元。并将剩余超范围列支的征地补偿费291.0372元,于2021年8月15日返还。二是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整改完成。
20.挪用工程专项贷款,用于办公楼建设。2017年,经开区将双鸭山市同力水务公司建设经开区园区供水管线一期工程专项贷款3350万元以借款形式,用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需资金落实后办理相关手续及实施建设,绝不在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进行项目建设。二是如确有必要,必须向市政府报告,请示市政府落实资金后予以实施。整改完成。
21.规避“三公经费”超支,将日常支出转嫁下属企业。2018年至2021年,经开区以借款形式支付双鸭山双发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让其列支日常费用1619.4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开区已制定规章制度规范与下属国有企业关系,履行服务外包程序。二是经开区会继续扩大税源,或向上申请资金,用于偿还借款。正在整改,2023年6月完成。
下步措施:一是已与企业履行服务外包程序。二是不定期下发催缴通知书,督促偿还借款。
(五)开发区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22.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非公企业党建标准化程度不高,非公企业多数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党支部党员离职,无法有效开展支部工作。一是书记抓党建不足,2021年以前,基层党组织书记评议考核未开展。二是“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存在业务会与支部会兼开问题。三是管理支部不到位,2021年7月,玄武岩产业园项目开建,至今未成立党组织;墨砾产业园党支部未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四是部分支部战斗力不强,2018年,九三村、永久村被评为软弱涣散党组织,2021年,永久村换届没有实现党政“一肩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工作,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度各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会议,党工委领导逐一进行投票评议。二是制定了经开区“三会一课”制度,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三是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及时督促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已督促非公党支部完成党员转接。四建立了墨砾石墨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建活动室,开展了“五送”活动,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五是做好“三村一公司”党建移交收尾工作,完成“三村一公司”的交接工作。整改完成。
23.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严格。一是谈话推荐范围未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12月提拔2名干部,在谈话推荐环节,将范围设定为经开区副处级以上干部,未将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包含在内。二是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不规范。2016年至2019年提拔、调任3批次8名干部,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均将公示当天计算在内。三是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2013年至2017年提拔调整3批次11名干部,均未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四是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2021年12月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9名干部提拔、晋升职级,班子成员只进行了划票表决,未进行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会议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对党建办开展了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在内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二是党工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关考察规定,确定今后考察拟任人选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党工委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经开区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职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近期试用期满7名科级干部考核和任命,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和流程。三是党工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规范了经开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本次7名试用期满干部严格执行了任用工作流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对2013年-2017年11名干部试用期满未考核科级干部补充考核,相关资料已装入档案。四是建立了经开区领导干部公示制度,明确了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时间节点和公示信息等内容。五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整改完成。
24.执行“凡提必听”制度不规范。2017年12月提拔2名干部、2020年4月对5名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均未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2021年3月、12月调整的2批次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函复的内容分别以“无意见”或签字盖章代替。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开展了包括《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在内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二是党工委严格执行“凡提必听”制度,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严格听取纪检监察工委的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7名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纪检监察工委及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出具了书面意见,书面意见清楚、态度明确。三是纪检监察工委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了7名试用期满干部廉政情况,做了廉政鉴定。整改完成。
25.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个别干部存在出国(境)证照收缴不及时的情况。如,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赵林,城乡社会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隋玉章,均为2022年2月14日才对出国境证件进行收缴、集中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出国(境)事项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公共和国政务处分法》,涉及出国(境)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开展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在内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二是严格落实《经开区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收缴与集中管理办法》,党员干部出国(境)证照已经由党建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建立了证照使用审批制度。三是对按市委编办新批三定方案重新履行任职手续的9个行政机构,4个事业机构正职、副职证照报备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符合规定。同时按照要求将证照在公安机关重新作了报备。整改完成。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2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助、超标准购车。2019年至2021年,经开区及下属单位以加班、疫情防控、油补、车补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累计86.4万元。2018年、2019年超标准购买商务车三台,合计109.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市纪委监督检查二室。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培训,整章建制,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件发生。整改完成。
(七)开发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经开区党工委对市委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六个方面35个问题,有以下问题未整改到位。
27.协调企业对接金融部门服务能力不强。解决深层次融资问题本领不大、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企业与金融服务中心、农发行对接。二是组织多家企业与各银行对接金融需求,与农发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整改完成。
28.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谨、不规范。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经开区“三会一课”制度,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到七星峰参加抗联烈士悼念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整改完成。
29.财务审批制度不严格。现金支付手续不全;违规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于不符合程序的费用不予报销。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7项未完成,有的阶段性完成了整改还不稳固,还需要深层次标本兼治、持续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政治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有机衔接,做到真正改、彻底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真改实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巡察整改不断向纵深推进。对尚未完全整改的任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三是强化统筹结合,巩固整改成效。把常态化落实整改与更好履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抓实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以党的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张殿华;联系电话:0469-6688178;邮政地址:迎宾大道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电子邮箱:syskfqjck@163.com。
中共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